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,服从安排,爱生敬业。
2.年龄40周岁以下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有民办学校从教经历者、各级名特优骨干教师、学校管理人才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。
3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4.语文学科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,其它学科普通话为二级乙等以上。
5.性格开朗、活泼、自信,具有爱心与耐心,身体健康,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一定的承压能力,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,无不良嗜好。
6.有从教经验,能胜任班主任工作,以及取得教育教学突出成绩者、有各种专项特长者(如航模、机器人辅导等)优先考虑。